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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9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1/4/9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附件2),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团队所在专业必须在第二批教学创新团队遴选建设重点领域及相关专业范围内。申报团队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申报专业,新旧专业对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执行。

(二)申报团队在符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附件1)立项条件的基础上,须分别满足《通知》中列出的相应条件(高等职业学校:10项条件至少满足5项),具体如下:

1.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或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或高职本科试点院校;

2.学校为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或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3.学校牵头申报专业相关方向省级及以上职教集团;

4.申报专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高水平专业(群)、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或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且完成本省核定的证书培训和考取指标;

5.申报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有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稳定的(3年以上)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6.团队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或有团队成员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等;

7.团队成员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丰硕,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表现突出;

8.有团队成员为教育部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参与国家教学标准研制工作;

9.有团队成员牵头建设省级以上(含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10.有团队成员牵头负责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编写或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开发。

(三)满足上述申报条件的“省级高职教育教学团队”可优先推荐。

二、申报程序

(一)专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专业及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申报,按照通知及附件要求填写《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表》(附件4、附件6),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材料涉及到的职能部门请予以积极配合。《申报书》的填写请详细对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附件3)、《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指标体系(高等职业学校)》(附件5)完成。

(二)遴选推荐。经学校审核遴选后,正式报省级教育厅或行指委工作办公室。

(三)评审立项。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推荐的团队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团队建设单位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培育建设。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围绕《建设方案》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结合本校、本专业建设实际,进行为期3年的团队建设,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任务。

(五)考核验收。团队建设完成后,教育部统一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认定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对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的、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三、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专业及所在二级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书+推荐表+佐证材料),并于4月13日下班前通过ICA发送至人事处(杨倩、马杰 收)。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此次申报不限名额,但推荐团队数量超过一个的,在上报时须明确推荐排名。纸质版及平台上传等事宜,根据审核遴选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杨倩37854126 马杰85684980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

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

创新团队的通知

3.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

方案》的通知

  4.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5.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指标体系(高等职业学校)

  6.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9日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doc

附件1-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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