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关于职称评审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1-04-07    浏览次数:

关于职称评审的温馨提示

编辑日期:2021/4/7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学院各单位、教职员工:

我校于近日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0年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备案的函》向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报送备案。现接到上级部门的备案反馈意见,具体如下:

1、根据省里职称文件的精神,坚持评聘结合的原则,2017年6月30日之后参加工作的申报者,须满足下列要求。

申报评审中级的条件:

(1)硕士学位获得者,须先评审或认定初级职称,担任初级职务满2年;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获得者,须先评审或认定初级职称,担任初级职务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须先评审或认定初级职称,担任初级职务满4年。

获博士学位者申报评审副高级的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须先评审或认定中级职称,担任中级职务满2年。

2、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具体评审办法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

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何江畅,咨询电话:8702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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