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关于组织做好2020-2021学年工作业绩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7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做好2020-2021学年工作业绩统计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1/7/7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工作业绩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工作,根据《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业绩奖励办法》(2019年9月新修订版)等文件的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工作业绩统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业绩统计的时间范围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二、业绩项目和归口部门

序号

统计归口部门

业绩项目

1

人力资源部

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项目;教职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比赛(竞赛)获奖奖励

2

教务部

教学能手奖、教学质量优秀奖;协同育人平台、重点专业、特高专业群、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材等业绩奖励;教师指导学生专业技能类竞赛奖励【具体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激励师生参加各类学生竞赛的实施办法》(粤交职院【2018】191号),奖励标准见《新版绩效考核方案》】

3

学生工作部

教师指导学生文体科技艺术类竞赛奖励【具体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激励师生参加各类学生竞赛的实施办法》(粤交职院【2018】191号),奖励标准见《新版绩效考核方案》】、育人奖励(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工作者及其他育人奖项)

4

科技部

科技平台、工程技术中心类项目、科技服务团队、科普基地、科技奖、科技(教育科研)成果奖、哲学与人文社科成果奖、知识产权奖励、高水平科研项目、教学成果奖、高水平教研项目等教研教改业绩奖励等

5

图书馆

高水平论文、著作认定及奖励。奖励标准见《新版绩效考核方案》

6

创新创业学院

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具体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激励师生参加各类学生竞赛的实施办法》(粤交职院【2018】191号),奖励标准见《新版绩效考核方案》】、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为保证业绩统计数据准确,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各归口部门重复整理、审核,各部门收集教职工业绩数据后,需对照佐证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上表项目整理发给各归口部门,不可将同一项目发给多个部门重复审核,避免重复和遗漏。各项目统计表格及要求以归口部门的要求为准。

2、为保证材料公示期间数据审核准确性,各项目归口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业绩奖励办法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做好公示期间相关解释工作;对不明确的项目须在备注栏写明具体理由或提前与有关部门沟通。

3、人力资源部负责业绩项目统筹,各归口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界定、审核及相关解释工作。

4、由于部分项目证书迟发等原因,2019-2020学年(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产生的业绩项目如去年未曾统计和表彰的,今年可一并提交纳入本次统计作为补报项目(须备注是补报项目),2019年9月1日前未报、漏报的业绩项目均不可补报。

5、各部门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及相关佐证到各归口部门,逾期未报或漏报视作放弃业绩统计,不再予以补报。

四、结果报送时间

请各归口部门于8月29日下午17点前,将统计结果(统一做成excel文件电子版)通过ICA报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姜晓慧,15626062606)进行汇总。请各归口部门于9月8日中午12点前将定稿版纸质文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307(填表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业绩奖励办法》(2019年9月新修订版)

人力资源部

2021年7月7日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业绩奖励办法》(2019年9月新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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