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

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教职工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项目、参加各类专业技能比赛(竞赛)获奖奖励等成果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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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教职工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项目、参加各类专业技能比赛(竞赛)获奖奖励等成果统计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1/7/7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学校各部门、教职员工:

按照《关于组织做好2020-2021学年工作业绩统计工作的通知》、《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业绩奖励办法》(2019年9月新修订版)等文件的精神,现组织统计2020~2021学年全校教职员工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项目、教职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比赛(竞赛)获奖奖励情况,并将对成果进行奖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具体要求

1.所有统计项目均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文件命名需与表中的“序号”保持一一对应,比如文件名“1—XX大赛.jpg(pdf)对应表中的序号"1",以此类推。

2.由于部分项目证书迟发等原因,2019-2020学年(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产生的业绩项目如去年未曾统计和表彰的,今年可一并提交纳入本次统计作为补报项目(须备注是补报项目),2019年9月1日前未报、漏报的业绩项目均不可补报。

、结果报送

请各二级教学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指定人员收集,于2021年8月26日前通过ICA统一报送人力资源部。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及相关佐证,逾期未报或漏报视作放弃业绩统计,不再予以补报。

联系人:魏丽玲,37854126

附件

1.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2.拔尖人才项目

3.教职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比赛(竞赛)获奖奖励

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部

2021年7月7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教职工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拔尖人才项目、参加各类专业技能比赛(竞赛)获奖奖励等成果统计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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