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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放假教职工疫情防控教育与管理的有关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8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放假教职工疫情防控教育与管理的有关通知

编辑日期:2020/12/28 作者:人事处 阅读次数:

[ 关 闭 ]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元旦放假的通知》及近期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视频调度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教职工假期疫情防控教育与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在目前全球疫情加速蔓延形势下,我国面临境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增大,冬季处于疫情零星散发状态,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辽宁、北京、黑龙江、深圳等地均发现本地确诊病例,再次提醒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能掉以轻心,注意个人和家人健康、安全,做好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注意保持室内场所的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不要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乘坐公共交通及出入公共场所等务必科学佩戴好口罩,尽量不前往人群聚集地区,减少聚集性活动。

2、放假前,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教职工开展一次疫情防控教育和检查,防懈怠防松劲,不断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3、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放假期间,教职工非必要不离穗,离开广州要提前报备和审批,提前报所在部门审批同意,同时报人事处备案(审批表扫描件以部门为单位通过ICA提交人事处备案,联系人:袁昆明),并随时留意出行地疫情有关情况,如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和学校报告。

4、为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禁教职工擅自私自出国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和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按国家公布规定的地区执行)。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前往,须经所在部门、人事处和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出行,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检测、隔离、健康监测等工作。

5、放假期间,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继续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教职工每日行踪和健康状况跟踪,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部门信息员要及时将教职工行程和健康状况登记入部门《教职工行踪和健康状况跟踪表》,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假期期间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尽快前往医院就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部门领导和信息员。节后不允许带病教职工返校上班上课,各部门要做好因病或因疫情缺勤人员的请假登记、上报和后期追踪工作。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穗审批表

人事处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穗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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