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职院〔2015〕24号
关于印发《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推进实施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规范教职工在职进修培训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制定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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